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近期拟对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第三方承办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开展公开招标采购工作,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代理质量,将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项目
(一)项目名称:汕尾市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预算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具体以招标时确定的项目内容为准)。
二、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为汕尾市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提供招标代理全程服务。代理服务费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
(三)在汕尾市有固定办公场所且拥有不少于3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办公场所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近三年从事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或从事过长期护理保险等民生保障类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业绩优良者优先;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允许入选单位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
四、遴选原则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综合实力、服务方案、业绩信誉、代理服务费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标准见附件),综合得分最高者排名第一。评审总分相同时,以代理服务费报价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代理服务费报价得分相同时,以代理服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代理服务方案得分相同时,以同类业绩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五、报名要求
报名文件材料涵盖代理服务方案(含代理服务报价等)、基本证明材料和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进行密封包装,一式三份。其中基本证明材料包括:
(一)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网备案的网页截图;
(四) 在汕尾市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并具备评审场地及设施设备条件的相关证明;
(五) 近三年来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提供中标或者成交公告截图);
(六) 未被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佐证材料;
(七) 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八) 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发票或银行纳税转账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三种凭证其一);
(九) 代理机构认为应提供的材料。
六、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6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将文件密封递交到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附属楼2楼综合部)。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申报,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联系人:陈盈莹,联系电话:0660-3600236。
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1月6日
附件
长期护理保险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