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尾市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工作室自评、县(市、区)评分、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拟汕尾市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2021-2023年)增补对象周期考核结果为“优秀”4个、“合格”15个。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等形式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或市教师发展中心反映,反映与公示内容相关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不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不提供具体事实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3390663、3238309
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市教育局402(人事科)、汕尾市新兴路21号市教师发展中心303(师资培训部)
附件:汕尾市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2021-2023年)增补对象周期考核结果
汕尾市教育局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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