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商务函〔2022〕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含驻汕)有关单位:
《汕尾市电子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汕尾市商务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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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汕商务函〔2022〕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含驻汕)有关单位:
《汕尾市电子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汕尾市商务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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