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的通知》已过文件有效期,拟提请市人民政府重新印发。按照相关规定要求,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6日,通过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2025年11月27日,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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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的通知》已过文件有效期,拟提请市人民政府重新印发。按照相关规定要求,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6日,通过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2025年11月27日,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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