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人社发〔2012〕46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积分制
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个厅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的意见》(粤人社发〔2011〕30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汕尾市县(市、区)农民工积分指标及计分表》,请一并贯彻执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
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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