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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走私犯罪,最高可获20万元奖

2022/02/15 3.4k 阅读 423 点赞

  打击走私,人人有责,打击走私犯罪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根据《广东省反走私举报奖励办法》,欢迎热心群众举报活动线索,每起案件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一、奖励范围

  (一)提供汕尾市公安机关管辖的走私活动线索的,经查证属实,据此侦破走私案件的。

  (二)提供汕尾市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据此侦破走私案件的。

  二、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肉类产品的,具体奖励标准为:一次查获100吨(含)以下的,举报奖励不超过5万元;一次查获100吨以上500吨(含)以下的,举报奖励不超过10万元;一次查获500吨以上,案情特别重大的,举报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举报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列入限制进口类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具体奖励标准为:一次查获100吨(含)以下的,举报奖励不超过5万元;一次查获100吨以上500吨(含)以下的,举报奖励不超过10万元;一次查获500吨以上,案情特别重大的,举报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举报本标准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非涉税物品走私行为,经查实,根据案情、案值和举报人的贡献大小,分三个档次予以奖励:

  1.提供走私违法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大致相符,每起案件奖励不超过5万元;

  2.提供走私违法事实,掌握部分线索和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相符,每起案件奖励不超过10万元;

  3.提供详细走私违法事实,直接掌握现场证据,协助现场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相符,每起案件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三、解释权属

  本奖励由汕尾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660--110

  通信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中银大厦十楼市公安局打私支队,邮政编码:516600

  联 系 人:蔡警官,联系电话:19928530871
                       罗警官,联系电话:199285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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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警务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