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2024/04/06 1.3w 阅读 456 点赞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现对2023年度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在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向汕尾市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3390698、3390663   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汕尾市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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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