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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汕尾市商务局关于符合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名单(第四批)的公示

2024/11/21 9.7k 阅读 505 点赞

  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和《广东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相关指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20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20日通过审核的名单进行公示(注:同一消费者不得就同一辆新车重复申领全国汽车“报废换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消费补贴)。

  公示期为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3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汕尾市商务局关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名单(第四批).pdf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香城路80号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660-3362706  

  邮箱:sw3361183@163.com  



  汕尾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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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