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
政策政策法规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常见问题

2023/05/12 1.3w 阅读 419 点赞

  一、档案接收及转递相关业务

  1.我如何查询档案情况?

  A.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在“档案查询”一栏中自助查询。

  B咨询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我的档案在自己手上,要如何处理?

  根据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规定,档案要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不得个人自带档案。如出现该情况,建议咨询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3.我的档案在私企/外企/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可以将档案转递过来吗?

  根据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自然也无权限转递档案。

  4.我单位(汕尾市用人单位且具档案管理权限)有员工辞职,如何帮其处理档案?

  A.从机关事业单位离职,请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职档案规定办理。

  B.从企业离职,若属汕尾市户口或仍在汕尾市内工作,请按市内办理档案转递;若非汕尾市户口且不在汕尾市内工作,建议联系户籍所在地(区)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档案,并按调出市外办理档案转递。

  二、出具相关证明及材料业务:

  1.我需要复印部分档案材料/我需要开具档案托管证明,但人在外地无法回到汕尾办理,能否网上申请?

  可以在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申请出具证明业务并提供邮寄地址,您的复印材料/证明材料将通过邮政到付邮寄给您。

  2.我想将档案调入汕尾市,如何获取调档函材料?

  可以在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申请档案接收办理过程中根据系统提示,可自行下载电子版调档函材料。

  相关网址

  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温馨提示

  由于目前部分在库档案数据正在整理对接系统,如在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到在库档案信息,可致电汕尾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查询。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才和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汕尾大道南汕尾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0660-3371376

汕尾市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汕尾市城区城南路444号6楼602档案室

0660-3295386

海丰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人才服务股

0660-6600122

陆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陆丰市行政新区长兴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楼409室

0660-8930128

陆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陆河县朝阳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2楼

0660-5660601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320室

0660-3428885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人才中心

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办公楼208室

0660-8255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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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法规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