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征集汕尾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运营服务机构的询价公告

2026/01/08 1.7w 阅读 488 点赞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帮助广大中小微企业维护银行信用并及时获得银行转贷、续贷支持,进一步加强融资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融资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融资专项资金运营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服务机构”),开展融资专项资金业务合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缓解中小微企业因贷款到期“过桥”难、成本高的问题,我市于2020年设立汕尾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融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顺利开展转贷、续贷业务。《汕尾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已于2025年12月31日印发实施,为确保资金规范运作、风险可控,现通过询价方式选定1家运营服务机构负责“融资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风险控制及业务操作。

  二、运营服务机构职责

  运营服务机构需承担以下核心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资金管理:负责融资专项资金的账户管理、资金存放及划转,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业务受理与审核:受理企业转贷申请,对企业资质、贷款真实性、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核。

  3.风险控制:制定并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动态监控资金使用及企业还款情况,防范逾期风险。

  4.贷后管理:跟踪企业续贷进度,督促及时归还融资专项资金,协助处理异常情况。

  5.数据统计与报告: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数据、业务台账及风险分析报告。

  6.政策宣传: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转贷政策宣讲,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询价的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质

  1.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金融信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或类似内容(若为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需具备相关金融业务许可)。

  2.成立满3年(含),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实缴资本),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

  3.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体系。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专业能力要求

  1.熟悉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流程,具有同类融资专项资金或应急周转资金管理经验(需提供近3年相关案例合同或证明材料)。

  2.拥有专业的风险评估团队(至少3名专职人员,需提供团队成员简历及从业资格证书)。

  3.具备稳定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如业务审批系统、资金监控系统等),能实现全流程线上化操作。

  4.在本地设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承诺中标后在本地设立办公场所以满足和覆盖目标企业群体。

  四、服务内容及报价要求 

  (一)服务内容

  运营机构需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融资专项资金全流程管理,具体包括:

  单笔转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原贷款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资金使用期限:单次使用原则上不超过6天(经审批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

  服务范围:覆盖汕尾市范围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二)报价要求

  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模式,报价包含以下两部分:

  1.报价函(加盖公章的一次性报价表,报价以每年按融资专项资金年度累计发生业务金额的0.1%计算后的服务费降低**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万元〉,作为实际收取管理费。报价表如无填报价格或填写不明确、不可辨认,则默认报价单位(机构)按《管理办法》规定的价格报价)。

  2.承诺函。承诺不向企业收取除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五、评审流程和方式

  1.市政府办公室询价小组对参与报价的机构相关报价文件参阅真实性,并进行综合比对,提出评审意见。

  2.询价小组对报价最低、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报价机构作为候选机构,若报价相同则优先选择有运营经验、团队实力强、风控制度更完善的报价机构作为候选服务机构。

  3.询价小组研究后,确定1家运营服务机构,并报市政府机关党组审定,作为最终选定的服务机构。

  六、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2.材料提交:申请人需在2026年1月20日17:00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送至汕尾市区汕尾大道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六楼,(联系人:邱伟忠,电话:0660-3361300)。

  3.评审与公示:2026年1月22日前组织评审;

  4.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运营服务机构签订《汕尾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委托管理协议》(期限5年)。

  七、响应文件材料 

  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机构基本信息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资质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信用报告);

  3.服务方案(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系统建设、团队介绍);

  4.报价函;

  5.承诺函;

  6.其他佐证材料(荣誉证书、本地服务能力证明等)。

  八、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责任;

  2.中选的运营服务机构需接受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与审计,违规操作将终止合作并追偿损失;

  3.本公告解释权归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报价函(模板).docx

   2.承诺函(模板).docx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9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