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建字〔2025〕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关于印发《汕尾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pdf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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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建字〔2025〕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关于印发《汕尾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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