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拟表彰广东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优秀河(湖)长的公示

2025/04/02 5.3k 阅读 219 点赞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河长办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58 号)要求,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组织推荐、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反馈等程序,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以及公安部门等意见,现将拟推荐至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优秀河(湖)长名单予以公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对象

  (一)先进集体(1个)

  海丰县河长制办公室

  (二)先进工作者(1名)

  赵林峰(汕尾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科科长)

  (三)优秀河(湖)长(2名)

何义权(海丰县公平镇党委书记、吊贡水镇级河长)

刘厚况(陆河县上护镇人大副主席、螺河镇级河长)

  二、公示时间

  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0-3335571

  电子邮箱:swshzb@126.com

  邮寄地址:汕尾大道南赤岭段西侧市水务局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办按程序将正式推荐材料报送至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汕尾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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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