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
政策政策法规

关于购房节期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提取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

2023/09/26 8.2k 阅读 178 点赞

各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实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在购房节期间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高贷款额度。购房节期间,职工购买一手商品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00万元。  二、购房节期间受理异地购房贷款。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汕尾使用公积金购买一手商品房。  三、购房节期间,职工及配偶办理“购房首付款提取”时,不受《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案》限制,无需留存12个月缴存额。  四、购房节期间,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8倍调整为12倍。  购房节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仍按住房公积金原有政策执行,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