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
政策通知公告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公开征求《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门诊特定病种血液透析结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09/08 1.9w 阅读 116 点赞

  根据《关于公布泌尿系统透析类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汕医保〔2025〕69号)有关规定,因“血液透析费”等21项泌尿系统透析类服务价格项目及相应加收项目于2025年7月15日起调整,我局草拟了《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门诊特定病种血液透析结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书面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9月9日至9月17日

  联系方式:0660-3600603、3600606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102室)

  邮箱:swylbzdy@163.com

  邮编:516600


  附件: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门诊特定病种血液透析结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9日



起草说明:关于《关于调整门诊特定病种血液透析结算定额标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pdf




当前意见征集已结束,请点击   关于《关于调整门诊特定病种血液透析结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的反馈   查看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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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