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2025/11/16 1.5w 阅读 338 点赞

  《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汕府〔2020〕25号)已过文件有效期,拟提请市人民政府重新印发。为使“贯彻意见”制定更加科学、完善和更具可操作性,让广大公众积极为“贯彻意见”建言献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需实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人:汕尾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3377980;

  2.电子邮箱:ylk3377980@163.com;  

  3.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406室,邮政编码:516600;

  4.意见和建议反馈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6日下午六点。    

  附件: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7日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意见结果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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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